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议事规则是,执行加权投票表决制。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每个成员国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权,以及根据各国所缴份额所得到的加权投票权。由于基本票数各国一样,因此在实际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加权投票权。加权投票权与各国所缴份额成正比,而份额又是根据一国的国民收入总值、经济发展程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贸易幅度等多种因素确定的。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主要掌握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手中,美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大股东,拥有17.69%的份额。
3.1.4 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账单位,不是真正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不是一种有形的货币,它看不见摸不着,只是一种账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