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必须有法治的概念介入,从设计到决策,再从决策到执行,必须将决策的完整链条都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这是从历史高度来考验本届政府改革成效的关键要素。城镇化如果没有法治的规范,就可能陷入杂乱无章,免不了出现各种权益问题。
为何提出这个问题?因为中国城镇化建设从规模讲将是亘古未见,其总投资将超过200万亿,从建设的时间跨度讲,将超越30年,历经中国人的几个代际。如果每届政府都力图“镌刻自己的烙印”,那么如此长卷画到最后,究竟是一幅构思完整的伟大的不朽画卷,还是一幅巨大的“涂鸦”长廊,最终对谁而言都是未知,甚至妄加推测的话:若无序发展,最终能否完成这项工程都将是未知。
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升级版母版。对城镇化建设的“系统风险控制”应该关注,莫让中国经济发展因城镇化建设无谓成本的过高堆砌而最终使其成为“催衰剂”。针对城乡分治的体制,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和推动改革,清除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消除城镇化的体制障碍,绝不应是基于城镇自身利益的考量,而是从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发展成果能否共享而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