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战犯虽然在战场上遭到可耻的失败,在法庭却不肯轻易就范。被告的辩护律师雅尔赖斯教授竟然声称,由纳粹德国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虽然有五千五百万被害者,但是没有一个抓得住的凶手,他说:“我在这里只涉及法律问题,而不牵涉数月以来对听取证据的评价。我论述的只是现行的法律问题,而不是以道义的名义或人类进步的名义可能提出或本该提出的法律问题……”
雅尔赖斯反驳英国首席起诉人的战争是对国际法法规的重大背叛的观点,认为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被人否定了的观点,人类在这条道路上是走不通的。“对于国际联盟的成员来说,战争在总的方面仍然是解决争端的正常手段,而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是被禁止的手段。”人们只想区别开“在法律上被禁止的战争和在法律上不被禁止的战争,早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就为此做了种种努力。……这些努力均各宣告失败。”“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多数国际法律学家也都确认,在现行的普通的国际法中,在被禁止的战争和不被禁止的战争之间并不存在区别……”也就是说,在“世界范围的法律意识”不存在着对破坏和平、发动战争这种罪名的规定。“我们确认:至少在一九三九年以前的许多年,在国际间的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有关被禁止的战争的普遍有效的国际法法规。在身居领导地位的政治家和各国人民的意识中都不存在这种普遍的规章。”而且恰恰相反,“防御战争被允许作为每个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没有这个权利就等于没有主权。每一个国家,不论它是否在个别情况下进行防御战争,它本身就是独一无二的法官。当时,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愿意接受外国法院对审讯的受理权,无论该国在最后的生存问题上的决定是否合理”……,雅尔赖斯的意思很清楚:没有禁止战争的国际法(自然也说不上违法),却有允许一个国家进行自己战争的权利。这是不容干涉的国家主权。至于战争是否属自卫性质,纯由这个国家自己决定,别国不得干涉。根据上述理由,德国不认为它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