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比武打仗,可达志是赫赫有名的突厥猛将,即便对上天策府的高手,也不落下风。但是要说吊书袋、玩律法,那他跟颜勤礼这样的学士才子相比,则完全就是一个弱鸡。所以可达志不提《唐律》还好,一提《唐律》,颜勤礼顿时来了精神,开口质问道:“哦?论法是吧?好,班博尔,请你将那张破债条给老子收回去,出示红契让本官看看!”
根据唐代的法律,奴婢买卖交易,全都是由朝廷的官市署负责的。在州、县户满三千以上的城市,则设市令、史等官吏进行管理。《唐律》和《奴法》明文规定,买卖奴婢的主要手续:一是立券,二是过贱。
所谓立券,是指在奴婢买卖中最后形成的合法的市券。
在私奴买卖过程中,一般是买卖双方于成交时先订立私契性质的白契。然后再用官市署所出的公券订立正式契约,经有司官吏验讫,盖上官印后发给当事人,这种合法的公契称为市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