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妇女之月经,人们也不喜欢直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妇女把这叫作“例假”——这个新词倒记录了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工厂实行劳动保护,妇女遇到月经来潮时,如有需要,允许请几天假,工资照发,所以称为“例假”。
除了以上与性器官、性行为有关的一些语言禁忌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带有羞辱性质的言语禁忌。例如通常人们都忌讳别人将自己和畜牲相提并论,有生理上的缺陷的人,也讳忌被人当面嘲笑。如“兔”、“狗”、“驴”、“牛”等畜类常常被用来咒骂人,因而平时便忌讳在人前说到这些动物,尤其不能和人相提并论,否则,会伤害别人,引起纠纷。《后汉书·马援传》有言:“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这种对人行为缺点的避讳,古今流行。在讲究面子的中国社会,身体有某种缺陷的人,往往有强于常人的自尊心,而对自己的身体缺陷有着强烈的忌讳人言的心理。从特定的意义来说,鲁迅笔下的阿Q便是—个典型的例子。由于他头上长有癞头疮,于是“他讳说‘癞’以及—切近于癞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也讳了,一犯讳,不问有心与无心,阿Q便全疤通红的发起怒来”。一般对生理上的缺陷的表述,人们尽量用委婉词语。比如“耳朵聋”改说“耳朵背”,或者说“耳朵有点不好”、“耳朵有点不便”,古人则说“重听”。总的来说,凡属对人不尊重、不礼貌的亵渎话语皆是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