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这件案子发生在10年前。
“10年没有破的案子,我怎么不知道?”
陈可辛掏出的警务通说道:“我先问问那个辖区的负责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完,陈可辛在警务通上,联系了案发辖区的负责人。
经过一番了解,陈可辛挂断了电话,表情冰冷的说道:“当年那个辖区是发生了三起碎尸案,到现在案子也没有任何的进展,为此,两人辖区负责人引咎辞职,三件案子成了当地辖区不愿意提起的丑事。”
随后,陈可辛又开始了分析。
凶手在10年前,残忍的杀害了三名死者,之后下江市再没有发生相同案件。
10年之后的今天,他又突然作案?
这10年间,凶手到底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警方视线当中?
其实,就算陈可辛不说,我的脑海也在想着这个问题。
按理来说,惯犯凶手杀人是会上瘾的。
杀死第一个人,凶手会处于恐慌当中,当他杀第二个人后,这种情况就会消失。
凶手胆大包天到以碎尸的方式杀害死者,证明凶手非常迷恋这种杀人方式。
既然是这样,他为什么选择销声匿迹10年?
如果凶手选择罢手,今天的案子又是谁做的?
难道有人在模仿凶手的作案方式?
如果是这样,情况就更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