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虐待动物
世上本来没有宠物,养的人多了,某种动物也便成了宠物。从《物权法》角度看,动物也是一种法律上的“物”,就如同我们的汽车、房屋、手机一样,主人对其享有相应的“物”权。因此,有的人认为狗、猫都是自己养的,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随意对待,甚至虐待、遗弃宠物,个别饲养宠物的人竟然成为虐待动物的人。
尤其是最近几年,严重虐待动物的行为越来越多,如近年来网上曝光的高跟鞋踩猫事件、打狗事件、火烧猫事件,以及各地层出不穷的“屠狗令”等。这些虐待动物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不满。
在国外,虐待动物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比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律,无论是过度驾驭、过量负重等较轻的虐待行为还是残酷殴打等严重的虐待行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