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临终前留下遗嘱,嘱咐儿女们接着买。
(11)品牌偶尔出了点差错,消费者也能原谅,照买不误。
在提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要大家唱《最浪漫的事》那首歌。边唱边想品牌的美事,然后我们把它实现。也有人提出要享受品牌的乐趣、个性等,我说不要,那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他买。比如有人说要“品牌年轻化”,这其实不是最终目的。要实现品牌年轻化,是基于一个假设判断:你的品牌老化了,要年轻化他才会买。但是,“品牌老化”并不一定是他不买的原因,而年轻化更绝对不足以构成他购买的理由。更何况,如果连“品牌”都定义不了,对“品牌老化”“品牌年轻化”就更无法定义,所以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当列出以上品牌11个目的之后,我们发现问题就简单了,就是致良知:良知良能,生而知之,不学而能。下面将一条一条展开阐述。
第一条,要让人买我们的商品,那至少得让他知道我。所以品牌最重要的就是让人知道我的名字。仅此一条,你就不用考虑所谓泰国的“神广告”了,因为你从来记不住是什么商品的广告,只记得故事情节。相反,像“恒源祥,羊羊羊”和“铂爵旅拍”之类的广告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它们最大限度地让人记住了它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