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假设了一个全部被确证了的人类客体(humanity-object)。以上帝的眼光观察自身。
“人心是残忍的和险恶的。”[25]这是在谁的眼中如此?这只可能是在人的眼中,并且从一种伦理观点来看。人是一切善和一切恶的源泉,并且以他所创造的善和恶的名义来判断他自己。因此,既定的事物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
不存在抽象的伦理。只存在境况中的伦理,因此它是具体的。一种抽象的伦理是善的良知的伦理。它假设:在基础的非伦理的境况中,一个人能够是合乎伦理的。伦理是对这一境况的超越。但是,在超越这一境况的过程中,它保护了这一境况。伦理是这样一种思想:一个人能够不改变境况而是善的;简而言之,“其他的一切事物者相同”。它是这样一种思想:一个人能够“为其自身而具有良知”。因此,当伦理是抽象的时,它是无利害牵涉的(disinterested)。它是一个人从火中抽回其火钳的方式。它也是这样一种假设:在绝对中,救助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