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笔记本不大,但已经记满。不得不说,身为一个书法家的女儿,孟孟的字真的很难看。里面我短信的内容大都冷冰冰的,无非就是哦,好,嗯,呀,就是一本拟声词的大集。我从那一刻才做出了决定,我觉得我应该把这个姑娘娶回家。我连忙跑去手机店里,给她买了一个最贵的手机,不仅花光了积蓄,还透支了信用卡。
手机是孟孟的一个女朋友带去的。孟孟说,她发现女一号有一个经纪人、一个助手、一个企宣和一个司机全程跟着她,而她什么都得自己来,很不方便,所以要从北京调一个朋友过去给自己当助手,顺便让她看看拍戏是怎么回事。孟孟收到手机以后很兴奋,爬到山头上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说,你为什么要爬到山头上。
孟孟说,因为我们拍戏的那个地方信号不好,我怕打一半断了,你这么敏感闷骚的人肯定觉得很扫兴,所以我特地爬到了山上,我可是爬了半天。而且我得马上爬下去候场了,不过我现在有助手了,我的助手会叫我的。
我说,孟孟,你这么懂得人情世故,你一定会成功的。
孟孟说,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