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此十条,所行不同,同归于善而已。若复精而言之,则善有真,有假;有端①,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有小;有难,有易:皆当深辨。为善而不穷理②,则自谓行持③,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
注释
①端:端正。
②穷理:穷究事物之理。表示道德修养的概念,语出《周易·系辞》:“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③行持:施用。
译文
以上总共十个故事,虽然所行之事或有不同,但都可归于行善。如果更细地来分说,那么行善也有真善,有假善;有直的,有曲的;有不为人知的善,有广为人知的善;有对的,也有错的;有偏的,也有正的;有半的,也有满的;有大的,也有小的;有难的,也有易的:这些都应该深加分辨。行善事却不追究事物之中的情理,那么自以为自己在修行,却不知道有可能在作孽,这样的话就会枉费苦心,徒劳无益。
浅释
以上所说的十则故事,虽然所做的事各不相同,但共同的地方都是存善心。如果再精细说的话,那么做善事有真的,有假的;有直的,有曲的;有私下的,有公开的;有对的,有错的;有偏的,有正的;有半的,有满的;有大的,有小的;有困难的,有容易的:其中不同要仔细地深加辨别。事物都有一体两面。《道德经》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概念也就存在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恶的观念也就产生了。所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