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收藏家的得意
玛维尔庭长住在汉诺威街,屋子是十年前庭长太太在父母去世之后买下来的。蒂里翁老夫妇大约有十五万法郎的积蓄留给女儿。屋子在街上坐南朝北;外表有点儿阴气;但靠院子的一边是朝南的,院子尽头有所相当美丽的花园。法官住着整个的二层楼,从前是路易十五时代一个极有势力的银行家住过的。三楼租给一位有钱的老太太。整幢屋子又幽静又体面,刚好配合法官的身份。玛维尔乡下那块良田,当初还剩下一部分没有受主,庭长把二十年的积蓄,凑上母亲的遗产,去买了一个年收一万二的农场,一所别墅,那种壮丽的古迹如今在诺曼底还能看到。别墅四周还有个一百亩的大花园。这规模今日之下已经近乎王侯气派了。庭长为了别墅和花园每年得花上三千法郎,把庄园的净收入减到九千。九千之外,再加他的薪俸,一年的进款统共是二万左右,表面上应当是足够的了,尤其他的嫡母只生他一个,父亲方面的遗产将来还有半数可得。但巴黎的开销和因地位关系不得不撑的场面,使玛维尔夫妇差不多把每年的进款花得一文不剩。到一八三四年为止,他们一向是手头很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