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发展阶段(1986年~1992年)
这个阶段,深圳在对外开放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其中第一个是大力利用外资和技术兴建大批的基础设施和工程;第二个是大力扩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以此来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和三资企业;第三个是创建沙头角,大大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第四个是建立一批外贸企业,积极发展站口贸易和远洋贸易;第五个是开放码头,发展航空业,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
为了加快特区发展和外资引进,深圳政府提出改革从局部转向全面,从单项转向系统,从初步转向深入,主要的改革举措有:一是国企改制,二是金融体制改革,三是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四是改革住房制度,五是机关机构调整,六是公务员制度改革,七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3)跨越式发展阶段(1993年~2002年)
1993年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完整年份,这个阶段深圳的对外开放目标是要和国际接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是挑选高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企业进行引进。第二个是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以吸引外资和提高对外商的服务水平。第三个是与国际接轨,深圳当局对口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以便与国际惯例更好地衔接,并进一步简化各种通关检查手续。第四个是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第五是加强和深化与香港地区的投资、贸易、基础设施、口岸、金融服务、旅游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