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法国在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方面已形成制度。母育学校由教育部或地方当局管辖,实行免费制。公立母育学校由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开办并支付经费,私立母育学校多由慈善团体、商会和私人开办。附设于农村小学的幼儿班由教育部的母育学校女视学官负责监督。为数不多的私立幼儿园则由小学的督学官负责监督。
(二)20世纪下半叶的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进展
20世纪儿童心理科学的进步和儿童研究成果的丰富,使人们认识到学前儿童具有强大的心理和生理发展能力。因此,学前教育从着眼于满足社会需要转向对儿童早期智力的开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使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成为人们的普遍需求,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教育改革法令。其中,1947年出台的《朗之万——瓦隆计划》提出,所有儿童,不论其家庭、社会和种族出身如何,在最大发展其个性上均具有平等的权利。虽然该法案因当时的经济、政治影响被搁置,但对战后法国教育的改革方向产生了影响。
为使幼小更好地衔接,法国从1957年10月1日起,将儿童入学年龄由原来的6岁提前至5岁9个月。1969年,为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母育学校在政府指令下进行了学习计划和教育方法上的改革。改革后的母育学校课程分为基础知识课、启蒙教育课和教育科目三类,目的是将各科目有机联系,使儿童统一、协调和整体地认知世界,掌握和运用知识。此次改革也是当时重视智育这一世界风潮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