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木匣里面用破棉絮裹着两件东西,那精光耀眼的果如舜民所料,是一粒长圆形的径寸明珠。还有一件却是奇怪,既非珍宝首饰,又不是什么古玩,可是一个用精钢打就的三足蟾,大约二寸,刀法精细,形态生动,通体作苍黑色,两只突出的红眼有绿豆大小,非珠非玉,莹滑晶明,闪闪生辉,灯光之下,彩晕欲活,看不出有何用处,底下压着二指宽一张纸条,写着“子长永佩,宝之无失”八个字。底下也是一个三足蟾,乃一笔画成,笔力刚劲,画法圆熟,像是常画惯的花押,没有具名。看那语气,好似比那粒明珠还要贵重得多,头一句像是人名,又像是舜民生于长大以后,给他永远佩戴的意思,俱不知此物用处。兰珍看了那花押,好似小时听人说过,也想不起,只得罢了。
舜民嫌木匣缝口毛涩,开关不便,破絮又不干净,辱没了宝物,便没有要,随手扔弃。
向周鼎要了点纸,包好珠、赡二物,揣入怀内,嘱咐周鼎,不要告人。
接着男女主人相继进房,那张纸条也随着破絮弃掉,忘了捡取。一会,主人便请安置,舜民等天明就要动身,也就不作客套,分别就卧。只兰珍一人,因那两件要紧行李日里几乎遗忘,又有侯绍带信,说今晚明早尚有仇人寻斗。暗忖:舜民素无仇家,义父当年仇敌虽多,但已隐名多年,无人知他踪迹。人已死去,怎还苦寻不舍,莫非为的是这两件东西、越想越担心,暗中结束停当,把行囊内的兵刃暗器取出,放在手边,虚掩房门,将灯吹灭,和衣躺在竹榻上,默俟动静。舜民已往后面书房,与苇村同榻去了,这一间原是周铭夫妻的卧室,因还未生子女,最是干净爽亮。主人特地让出,与虞妻、兰珍居住,地方却在前院当中房屋。对面是周鼎的卧室,随来男仆,都在里面打地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