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芮书喝了口橙汁,道:“其实原告这边还有个天然的优势没拿出来。”
“天然的优势?”
“就算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全部遗产都交给被告,但他们还是有继承权的。”
“哪来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都有哪些?”姜芮书反问。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吴佳声掰着手指数。
“嗯,配偶。”
“啊?”吴佳声懵圈,“被继承人有配偶?”
姜芮书想翻白眼,“没有配偶,哪来三个孩子?”
“也是,那是他妻子去世了吧?”
“去世的配偶,也是配偶。”
“哦哦哦!”吴佳声秒懂,摸了摸下巴,“这么说被告还不一定真能继承遗产啊。”
朱玮霖叹气,“纠结。”
可不纠结吗?如果原告律师从这个方面切入,下次庭审将又是一场鏖战,很可能还有三次开庭、四次开庭……
有时候一场遗产案能打上一年半载,涉及利益,同室操戈,谁也不愿意先松口,这还只是普通百姓的案子,要是豪门争产那更是旷日持久,往往一打就是好几年,曾经有个争产案一年内连续聆讯172天,创下史无前例的记录,最终打了八年才结束。
只是今天这个遗产纠纷背后,的确有点不同寻常的意味,姜芮书也不是一点了解也没有,她大致相信三名原告对他们父亲的描述,一个传统的父亲为什么会把财产都交给一个非亲非故的小保姆……